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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妈妈身体异常时是否可以给宝宝哺乳?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9-7-20 17:52
标题: 妈妈身体异常时是否可以给宝宝哺乳?
标题:妈妈身体异常时是否可以给宝宝哺乳?
Q:近来我感冒发热,不知道还能不能哺喂孩子?哺乳期的妈妈在用药时有什么禁忌吗?另外还有个问题,看网上说即便妈妈得了乙肝,也可以继续给孩子哺乳。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就面临这样的问题,不知道她可否给孩子进行母乳喂养?
A:有关在妈妈身体出现异常,甚至感染疾病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坚持给宝宝喂奶的问题,很多妈妈都非常关注,我在这里一并进行解答。
妈妈感冒、发热时可否哺乳
一般来说,妈妈感冒发热还是可以哺喂孩子的。大多数情况下,妈妈在发病之前,已经通过接触和空气传播被传染上感冒了,所以当妈妈有了明显的感冒症状时,还是可以继续母乳喂养,毕竟这时隔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感冒期间,妈妈注意自身的清洁,勤换内衣,保持屋内空气流通,在哺乳时要先洗干净双手,戴上口罩。一般感冒不需要用药,只要多喝水、注意休息是可以自愈的。但是,如果因为病情确实需要用药的话,请向医生说明自己正处在哺乳期,便于医生参考用药。尽量选择单一成分的药物,同时要记住,如果一旦用药就要用够剂量,不可盲目地减少剂量。服药时,妈妈应该在吃药前哺乳,哺乳后即刻吃药,间隔3~4小时再次哺乳后吃下一次药。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乳汁中药物的含量。如果妈妈感冒高热且症状比较严重,建议还是暂时隔离。妈妈按时挤出母乳,以保持平时的母乳量,一旦症状好转可继续母乳喂养。
“大三阳”“小三阳”的妈妈可否哺乳
在乙型肝炎的病毒指标“两对半”化验中,人们习惯把HBsAg、HBeAg、抗-HBc 3项同时阳性者称为“大三阳”,把HBsAg、抗-HBe、抗-HBc 3项同时阳性者称为“小三阳”,其临床意义各不相同。
“小三阳”出现在乙型肝炎的急性期或慢性期的临床意义不尽相同。对于急性乙型肝炎,在由“大三阳”转为“小三阳”时常提示病毒复制减少,病情趋于好转,近期有痊愈的可能;出现在慢性乙型肝炎时则表明,病毒复制、数量减少,传染性降低。如果妈妈检查呈“小三阳”且HBV-DNA阴性者可以在进行了正规阻断措施后母乳喂养。孩子出生后,在12小时内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200IU,24小时内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高效免疫球蛋白进入身体后,会立即发挥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乳头皲裂或出血,渗出液中所含乙肝病毒剂量可能会对婴儿具有传染性,所以此时应暂停母乳喂养。
对于“大三阳”的妈妈来说,如果希望进行母乳喂养,则需要在医生指导下做好母婴阻断,且一定要记得新生儿出生后尽快注射乙肝疫苗及高效免疫球蛋白。新生儿生后12小时内,最好在生后6小时内,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第一针和乙肝疫苗10μg,进行母婴阻断,再接受乙肝妈妈的母乳。在20天左右注射第二针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然后1个月、6个月各注射乙肝疫苗10μg。
2013年发布的《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预防临床指南(第1版)》指出,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HBV感染最有效的措施,乙型肝炎疫苗的有效成分是HBsAg,诱导人体主动产生抗-HBs而发挥作用。接种第一针疫苗后,多数抗-HBs仍为阴性或低于检测值下限;接种第二针后1周左右,抗-HBs才转为阳性,即开始接种后35~40天对HBV有免疫力;接种第三针可使抗-HBs水平明显升高,延长保护年限。新生儿全程接种后抗-HBs阳转率高达95%~100%,保护期可达22年以上。人体主动产生抗-HBs后,具有免疫记忆,即使抗-HBs转阴,再次接触HBV,机体也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抗-HBs,因此非高危人群无须加强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孕妇HBsAg阳性时,无论HBeAg是阳性还是阴性,新生儿必须及时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和全程接种乙型肝炎疫苗(0、1、6个月3针方案)。高效免疫球蛋白需要在出生后12小时内(理论上越早越好)使用,其有效成分是抗-HBs,肌内注射后15~30分钟即开始发挥作用。保护性抗-HBs至少可以维持42~63天,此时体内已主动产生抗-HBs,故不用第二次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如果孕妇HBsAg结果不明,有条件者最好给新生儿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
采取上述正规预防措施后,对HBsAg阳性而HBeAg阴性孕妇的新生儿保护率为98%~100%,对HBsAg和HBeAg均阳性孕妇的新生儿保护率为85%~95%。如果不使用高效免疫球蛋白,仅应用疫苗预防,总体保护率仅为55%~85%。
“大三阳”的妈妈在乳头皲裂出血情况下,是否可以继续母乳喂养?我国相关部门及世界卫生组织都建议可以母乳喂养,但目前此专业的专家有着不同的看法。《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预防临床指南(第1版)》指出,婴幼儿过度吸吮甚至咬伤乳头等可能将HBV传给婴幼儿均为理论分析,缺乏循证医学证据。更多证据证明,即使孕妇HBeAg阳性,母乳喂养并不增加感染风险。但是,相关专家认为“大三阳,HBV-DNA高次方还是有潜在传染风险的,建议慎重。特别是当母亲出现乳头破损或婴儿口腔溃疡、拉肚子等情况时,风险成倍增加。此时应暂时停止母乳喂养,待情况好转后重新开始母乳喂养”。
如果此阶段服用抗病毒药的乳母,因为奶中有低于血浓度的药品,而母乳喂养是长期的,所以不容忽视药物的累积作用对婴儿的损害,建议慎重进行母乳喂养。
因此,“大三阳”的妈妈是否进行母乳喂养,一定要咨询就诊医生。
哺乳期妈妈的用药禁忌
哺乳期妈妈在用药时,需要向医生说明自己正处在哺乳期,一定要选择哺乳期安全的药物。由于药物经乳汁排泄是哺乳期所特有的药物排泄途径,几乎所有药物都能通过被动扩散进入乳汁,只是浓度有所不同,导致某些药物血药浓度水平下降,起不到好的疗效,但乳汁中的药物却对宝宝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所用药物弊大于利,则应停药或选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措施;对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用对母亲和婴儿危害与影响小、比较成熟的药物,避免使用新药;尽可能选用单一有效成分的药品,避免使用复方制剂;能用外用药就不选择口服药物,能选择速效剂型就不要选择长效剂型。对较安全的药物,如希望尽可能减少乳儿吸收的药量,应哺乳后用药,并尽可能推迟下次哺乳时间。遵医嘱用药,不任意缩短或延长疗程,不自行更改用药剂量,停止用药后恢复哺乳应在5~6个半衰期(药物的半衰期一般指药物在血浆中最高浓度降低一半所需的时间)后,并且用药过程中家长要时刻注意观察自身及乳儿是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等。
大多数抗菌药物都能进入乳汁,但进入宝宝体内的量很小,如青霉素类的药物(头孢类)在乳汁中含量甚微,不会对宝宝产生严重危害(但第四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匹罗、头孢吡肟例外),偶有过敏反应、腹泻等情况。但是,大环内酯类、氨基甙类、喹诺酮、磺胺类、沙星类、氯霉素等药物不适合母乳喂养的妈妈使用。
哺乳期阶段不要口服避孕药,因为口服避孕药含雌、孕激素,可分泌至乳汁中,降低乳汁中吡哆醇含量,使乳儿出现易激惹、尖叫、惊厥等神经系统症状,男婴则出现乳房增大等异常。原国家计生委编写的《世界卫生组织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手册》建议,哺乳期妈妈口服紧急避孕药,建议暂停母乳喂养3天,其间按时挤出乳汁。
若服用以下药物是必须停止母乳喂养的:抗癌药物、放射性药物,如利尿药、抗甲状腺药等,其中抗癌药物可以抑制乳儿骨髓;治疗精神病和抗惊厥的药物,如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类、安定、硫脲嘧啶、眠尔通、吗啡等;还有溴隐亭、可卡因、麦角碱、异维A酸类药物,以及他汀类降血脂药物,如立普妥;治疗痤疮、粉刺的泰尔丝等。另外,锂制剂会造成孩子腹泻,可抑制泌乳;阿司匹林、巴比妥、扑痫酮可能引起皮疹、代谢性酸中毒;含有噻嗪类利尿药,会减少泌乳量。
哺乳期妇女禁用抗甲状腺药物,如同位素I131和I125治疗,因放射性同位素在乳汁中仍具有放射活性,易致新生儿肝、肾受损。
但是,目前认为哺乳期的甲亢妈妈适量服用抗甲状腺药物是安全的,如甲巯咪唑,服药方法是哺乳后分次服药,服药后应4小时后再进行下次哺乳,同时应该监测婴儿的甲状腺功能。如果孩子甲状腺功能正常,妈妈是甲状腺功能低下,妈妈就需要服药进行治疗。当妈妈服用的甲状腺素片等类的药物剂量在合理的范围内,那么这些药物在血液中也就保持着正常的浓度,转移到乳汁中的含量很少,继续给孩子哺乳是可以的,对孩子没有什么影响。甲状腺素、人类生长激素和吩噻嗪类药物还可增加乳汁分泌。如果妈妈吃了过量的甲状腺素片,这种药物在血液中浓度过高,药物通过乳汁可以传给孩子,引起孩子心悸、多汗、手指颤动等甲亢的症状,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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